1、受理对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党纪政纪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2、依法应由纪检机关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。
3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1、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对于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2、提倡实名举报,举报人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(请告知或填写举报人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,便于调查人员及时向您了解情况和反馈调查结果)。